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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建议针对软件专利应向英国知识产权局和欧洲专利局提交双重申请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发布日期:2021-09-28 阅读:32

  一份于9月15日星期三发布的报告称,软件专利申请人会面临不同的结果,这都取决于他们是选择向英国知识产权局(UKIPO)还是向欧洲专利局(EPO)提交申请。

  专利和商标律师事务所Mewburn Ellis的报告基于十多年来在UKIPO和EPO提交的申请,报告建议申请人要同时向两个局提交申请。

  根据Mewburn的报告,EPO不太可能提出专利适格问题——但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在UKIPO获得更有利的结果。

  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至少部分是由于两个局在审查软件发明是否具备专利保护资格时采取的方法不同。

  报告指出,EPO使用Comvik方法,将专利适格与创造性的评估结合起来。EPO扩大上诉委员会在3月份的G1/19案件中对这种方法进行了澄清,该案的核心在于计算机实施模拟。

  UKIPO使用的是Aerotel-Macrossan测试方法,该测试法源自2006年英格兰和威尔士上诉法院在Aerotel诉Telco和  Macrossan申请案中的判决。

  该报告提出两种方法原本应该产生相同的结果,但事实并非如此,所以申请人在某些情况下应考虑双重申请策略。

  Mewburn指出,若发明具有重要价值,且英国的保护特别重要以及对已知现有技术方面的创造性争论微不足道的情况下,双重申请策略可能更可取。

  Mewburn Ellis的某位合伙人表示:“很难预测一项既定的软件发明是在UKIPO还是EPO上表现更好。”

  “我们已经看到轶事证据表明,一些大型美国科技公司正在推行双重申请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