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反垄断机构叫停亚马逊价格管控并责令上缴收益
来源:武大知识产权与竞争法 发布日期:2026-02-10 阅读:260次
2026年2月5日,德国联邦卡特尔局发布公告,对亚马逊公司作出反垄断处罚决定:禁止亚马逊对德国亚马逊平台内的第三方卖家实施价格管控机制,未来仅可在极端特殊情况下,且严格遵循该局制定的相关要求时,方可采用价格管控机制;同时,勒令亚马逊上缴因反竞争行为获取的5900万欧元经济收益。
亚马逊在德国运营着综合型数字电商生态体系,其旗下amazon.de平台占据德国线上零售市场约60%的份额。该平台同时布局两大业务板块,一是亚马逊自有零售业务,二是面向第三方卖家的亚马逊商城,第三方卖家可通过该商城直接向终端消费者销售商品。目前,amazon.de平台上约60%的商品由独立第三方卖家售出。第三方卖家拥有其商品在亚马逊平台的自主定价权,并独立承担自身销售活动产生的经营风险。
德国联邦卡特尔局局长Andreas Mundt表示:“亚马逊与自身平台上的其他第三方卖家存在直接竞争关系,因此,仅在定价过高等极特殊情况下,平台才被允许干预竞争对手的定价,例如设置价格上限。否则,亚马逊可能会按照自身意愿操控平台的整体价格水平,并借此与亚马逊体系外的其他线上零售企业展开竞争。而受此影响的卖家,可能会因亚马逊的定价干预无法覆盖经营成本,最终被迫退出亚马逊商城。”
据悉,亚马逊此前通过多种价格管控机制,对平台第三方卖家的定价进行审核。若这些机制判定卖家定价过高,相关商品要么被直接下架,要么无法出现在平台显眼的“购买框”位置。这种限制商品曝光度的操作,会直接导致卖家的销量出现大幅下滑。
Andreas Mundt进一步指出:“我们并非反对亚马逊为终端消费者提供尽可能低价商品的目标,但实现这一目标并不需要借助价格管控机制,该公司可采用其他替代方案。例如,通过减免卖家需支付的手续费和佣金,为其提供合理的激励措施。亚马逊不得仅因第三方卖家的定价未符合其预期就限制其合法商品信息的曝光率,甚至彻底移除这些商品信息。”
德国联邦卡特尔局还指出,亚马逊所使用的价格管控机制,其背后的判定规则与相关通知规则均缺乏透明度。第三方卖家既无法清晰知晓平台判定价格上限的具体规则,也无从得知价格上限的具体设定标准,更无法准确预判自身商品会在何种具体情况下失去平台曝光度或仅获得有限曝光。
德国联邦卡特尔局认定,亚马逊这种系统性干预第三方卖家定价自由的行为已构成反垄断违规:既违反了德国《反限制竞争法》中针对大型数字企业的特别条款,也触犯了该法的一般滥用条款,同时还违反了《欧盟运行条约》第102条的相关规定。基于此,该局明令禁止亚马逊继续使用现有的各类价格管控机制,并明确其未来若要采用相关机制,仅能在定价过高等极端特殊情况下,且严格遵循该局制定的参数标准、规则设定及通知要求时方可实施。
此外,德国联邦卡特尔局还决定追缴亚马逊通过反竞争行为获取的经济收益,这也是该局在2023年完成反垄断体系重大改革后,首次援引相关规则采取该类措施。此次改革后,该局可依据推定原则认定企业的非法经济收益。鉴于经查实的亚马逊反垄断违规行为目前仍在持续,该局决定先行追缴首批约5900万欧元的非法收益。
在此次垄断调查及处罚程序中,德国联邦卡特尔局与欧盟委员会开展了紧密合作,后者负责欧盟《数字市场法》(Digital Markets Act)的执行工作;同时,与负责《平台对企业条例》(Platform-to-Business Regulation)实施的德国联邦网络管理局协同行动,联合确立了相关透明度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德国联邦卡特尔局此次作出的处罚决定尚未生效。亚马逊可在该决定发布后的一个月内提起上诉,相关上诉案件将由德国联邦最高法院进行审理。
武大知识产权与竞争法
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