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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小额索赔执行替代法案》(CASE法案)以及版权索赔委员会(CCB)简介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北京新发智信 发布日期:2021-03-17 阅读:146

  美国总统特朗普于2020年12月27日签署的《综合拨款法案》中纳入了《版权小额索赔执行替代法案》(CASE法案)——该法案要求在美国版权局内成立新的版权索赔委员会(CCB),以在2021年12月21日前对版权侵权损害赔偿进行裁决。

 

  建立CCB的目的

  为版权所有者提供一种简化的、具有成本效益的方式来行使其权利,而无需向联邦法院提起诉讼(通常来说,联邦法院对版权侵权索赔拥有专属管辖权)。

 

  CCB的构成

  委员会将由3名“版权索赔官员”组成,他们由国会图书馆馆长任命,并将在版权局内任职。委员会对版权侵权索赔、寻求非侵权声明的主张、根据《数字千年版权法》(DMCA)的通知和删除条款提出的某些主张以及相关的抗辩和反诉具有管辖权。相关方无需律师代理就可以向委员会提起申诉,并且委员会在侵权申诉中可以裁定的损害赔偿金额上限为3万美元。如果当事方的行为属于恶意,则可能会被判罚律师费(最高5000美元,在“特殊”情况下会采用更高的金额)。CASE法案还授权版权局采用相关法规,规定一名版权索赔官员审理的索赔主张金额不能超过5000美元。

 

  版权索赔的退出机制

  向委员会求助基于自愿原则,提起申诉的当事方有60天的时间可以“选择退出”。

 

  不利之处

  如果侵权人选择退出,唯一的追索方式是诉至联邦法院。

  法定损耗赔偿比联邦法院裁定的少。根据CASE法,损害赔偿可以利润为基础,或每项侵权1.5万美元,但每个案件不超过3万美元。

  联邦法院的损害赔偿为每项侵权750至3万美元,蓄意侵权最高为15万美元。

  CCB不能判给律师费,除非存在恶意,非特殊情况下最高为500美元。联邦法院可自行决定是否判给全部的律师费。

 

  损害赔偿

  无论是实际还是法定损害赔偿,损害赔偿的上限为3万美元。

  法定损害赔偿可以适用,但上限为每项侵权1.5万美元,每个案件3万美元。

  如果作品在出版后3个月内或侵权之前进行登记,可获得1.5万美元的全额法定损害赔偿。如果作品未在该截止日期前登记,只能至多获得7500美元损害赔偿。

  CCB不能下达禁令。但是,如果侵权人同意禁令,CCB将在授予损害赔偿时予以考虑。

 

  版权所有者面临的问题

  选择退出条款对创作者来说是个问题。CASE法允许侵权人在60天内选择退出索赔程序(《美国法典》第17编第1506条(i)款)。如果他们选择退出,则索赔人必须在联邦法院提起诉讼。

  资金充沛的侵权人会选择退出。这迫使版权所有者向联邦法院提起诉讼。但是由于成本和复杂性,他们很可能不会提起诉讼。这有违CASE法的主要目标之一,即为最需要它的人提供一个更便捷的裁判所。

 

  版权登记

  如果没有及时提交版权登记,退出几乎是肯定的。及时进行版权登记可让版权所有者获取法定赔偿,这是一个强大的工具。

  根据该法案,未及时提交登记申请的创作者仍然能够获得最高7500美元的损害赔偿。但是,选择退出并向联邦法院提起诉讼,必须向法院证明实际损失。在大多数情况下,选择退出是侵权者的最佳选择。

 

  版权流氓

  CASE法对版权流氓来说是可乘之机。版权流氓指的是在互联网上搜索未经许可持有版权内容(例如剪切和粘贴图像)的人的企业。他们的搜索引擎每周7天每天24小时不停地爬取,定期抓获侵权者。

  由于图像无处不在且易于剪切和粘贴,因此图像容易引发问题。许多人不知道自己侵犯了他人的版权。

  版权流氓希望快速解决问题,通常会选择通过一小笔赔偿达成和解,以免陷入法院程序。

 

  CASE法对版权流氓有利

  对于大多数版权流氓来说,联邦法官判给少量赔偿的风险很高。如果他们无法协商赔偿,通常会放弃诉讼。他们依靠的是大量快速付款,而不是漫长的诉讼。

 

  CCB可以限制版权流氓

  CCB可以解决版权流氓问题。有一项规定允许CCB限制同一申诉人每年的提交量。限制提交量是应对版权流氓的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