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和汽车行业敦促美国最高法院废除专利审判与上诉委员会的“既定预期”原则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发布日期:2026-06-10 阅读:19次
近日,代表绝大多数向专利审判与上诉委员会(PTAB)提起“多方复审程序”主要申请方的一系列计算机及汽车行业贸易组织,向美国最高法院提交了一份法庭之友意见书,恳请最高法院批准谷歌的调卷令申请。该申请最终旨在质疑现任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管理期间形成的PTAB“既定预期”原则。这份法庭之友意见书重申了谷歌调卷令申请中关于USPTO法定职权的多项主张,指出这些权限将削弱斯奎尔斯(Squires)局长任期内迄今为止在专利权确定性方面取得的改进——正如面临与服务器迁移解决方案开发商VirtaMove类似的PTAB挑战的独立发明人所指出的那样。
基于自由裁量因素的驳回决定正在“瓦解”专利复审体系
谷歌此次提出调卷令申请,缘起于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在2026年1月作出的一份两页纸裁决。该裁决驳回了谷歌针对PTAB会驳回其多方复审申请所提出的强制令救济的请求,该多方复审申请旨在挑战VirtaMove公司第7519814号美国专利(应用程序集容器化系统)的有效性。谷歌的复审申请遭到联邦巡回上诉法院驳回,部分理由在于VirtaMove对已生效14年的专利权拥有确定的预期。联邦巡回上诉法院驳回谷歌强制令申请的核心理由是,谷歌未能依据2019年Celgene Corp.诉Peter案(简称:Celgene案)的判例证明其有权获得救济。该判例明确,《美国发明法案》设立的多方复审程序,即便宣告了该法案生效前授予的专利权利无效,也不构成违宪的财产征收。尽管Celgene案并未涉及复审启动驳回裁定的权限边界问题,但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援引该判例,并表示其此前已多次驳回其他针对PTAB“既定预期”原则的强制令救济申请。
2026年4月,谷歌正式提交调卷令申请,向最高法院提出两项审查问题:在相关专利法规允许专利有效期行政复审的前提下,USPTO是否缺乏依据专利的既定预期驳回有效性挑战的法定权限;以及联邦司法机构是否有权审查USPTO基于违反法规的理由驳回多方复审请求的决定。
这份近期提交、支持谷歌申请的法庭之友意见书,将美国专利商标局前代理局长约瑟夫.马塔尔(Joseph Matal)列为记录在案的代理律师。意见书指出,USPTO的“既定预期”原则,其违规程度远超超越机构授权法规的范畴。意见书同时表示,虽无意夸大过去一年USPTO管理层对《美国发明法案》专利复审体系造成的破坏,但从实际效果来看,一项专利若生效满6年及以上,便无法通过PTAB的多方复审程序挑战其有效性。意见书称,目前已有201项多方复审驳回决定是基于“既定预期”原则作出的,另有302件多方复审及授权后复审驳回决定是基于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作出的,这类行为正在“瓦解国会立法确立的专利有效性复审体系”。
法庭之友意见书还指出,USPTO已修改了关于当事人在被指定为美国地区法院专利侵权诉讼被告后提交多方复审请求截止期限的规定。《美国法典》第35编第315条(b)款已明确规定了提交多方复审请求的1年期限,但USPTO在存在平行侵权诉讼的地区法院中,会参照法院案件审理至判决的时间统计,作为多方复审申请自由裁量驳回的判定依据,即便申请人严格遵守了法定时限。
该行业组织的意见书进一步统计,USPTO自2025年3月正式颁布此项新时限以来,已有280件多方复审及授权后复审申请因该项全新时限规则被驳回。这项新规实质上利好在得克萨斯州东区提起诉讼的专利权利人,该地区法院案件平均审判周期约22个月,按照USPTO的新时限规则,侵权被告仅余4个月时间提交专利有效性异议申请。此外,第三方禁反言、出让人禁反言等多项法定外规则的叠加适用,进一步加剧了申请驳回情况。自新时限规则落地以来,已有共计770件多方复审或授权后复审申请因各类自由裁量事由被驳回。
对PTAB先例性裁决发起质疑的时机引发重大争议
独立发明人莫莉.梅茨(Molly Metz)与知名知识产权战略师埃里希.斯潘根伯格(Erich Spangenberg)在2026年5月媒体IPWatchdog的一篇专栏文章中指出,谷歌针对“既定预期”原则提出的各项主张具备一定合理性,但谷歌及同类企业发起此次质疑的时机,却引发了诸多争议。PTAB的裁决机制一直通过该机构指定为先例的Sotera或Fintiv等具有法理意义的PTAB案件而形成。如今,这套为独立发明人梅茨等人带来专利权属确定性、本可助力其改善经营发展的“既定预期”规则,成为了谷歌复审申请的抨击目标。梅茨就此质疑,一众支持谷歌立场的行业组织,是否真的旨在推动美国专利体系的整体良性优化。
此次提交意见书的行业组织包括计算机与通信行业协会(CCIA)、高科技发明人联盟(HTIA)以及美国智造协会(US*MADE)。谷歌是计算机与通信行业协会和高科技发明人联盟的公开在册会员,两大协会的会员名单囊括了PTAB最活跃的一众多方复审申请主体:三星、苹果、微软、英特尔、美光、思科、康卡斯特均位列多方复审申请量前十,且均为上述两大协会中一家或两家的会员。本次意见书的其他支持方还包括汽车创新联盟(Alliance for Automotive Innovation),其会员包含美国本土车企中多方复审申请量最高的福特汽车公司。福特以及多家计算机与通信行业协会、高科技发明人联盟的会员企业,同时也是美国智造协会成员,该协会还吸纳了其他未列明的头部多方复审申请企业。
在CCIA/HTIA提交意见书的同日,PTAB律师协会也提交了一份法庭之友意见书,恳请最高法院批准谷歌的调卷令申请。该协会代表所有参与多方复审案件的双方律师,其主张基本与汽车、计算机行业组织的观点一致。此外,该协会补充指出,USPTO擅自行使联邦立法机关职权、增设自由裁量审查事由的行为,已构成宪法层面的问题。行政机关援引《美国法典》第35编第314条(a)款作出自由裁量驳回裁定,实则是将该条款曲解为立法授权,但该条款的本质是限定局长职权,明确仅在多方复审申请缺乏有效有效性异议依据时,局长方可驳回复审申请。
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