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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伦沃克有限公司在澳大利亚商标局面前大获全胜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发布日期:2025-09-22 阅读:122

在澳大利亚商标局在最近作出的一项裁决中,凯伦沃克有限公司(Karen Walker Limited)成功阻止了对方将“逃跑标签(Runaway the Label)”这个商标注册用于第25类(服装、鞋类和头饰)以及第35类(在线零售服务)的产品或服务。本文在此将重点讨论澳大利亚商标局根据1995年《商标法》第44条针对欺骗性相似这个问题所得出的调查结果。

凯伦.沃克(Karen Walker)是一位国际公认的新西兰时装设计师,并在澳大利亚拥有带有“逃跑(RUNAWAY)”一词的注册商标,主要适用于服装(第25类)和香水(第3类),以及适用于眼镜、珠宝和服装的“逃跑女孩(Runaway Girl)”商标。

涉案标志的申请人预感设计私人有限公司(Premonition Designs Pty Ltd)以及玛姆塔集团私人有限公司(Mamta Group Pty Ltd)是来自悉尼的、针对年轻女性受众群体的时装设计师和零售商,他们表示自己自2014年以来一直在使用着“逃跑标签”这个商标。

“逃跑标签”与“逃跑”构成欺骗性相似

关于欺骗性相似性这个问题,澳大利亚商标局指出,商标中的第一个部分通常是最重要的。在考虑到会给普通人留下的整体印象或不太完善的记忆时,商标局认为“逃跑”和“逃跑标签”这两个商标确实构成了欺骗性相似。也就是说,每个标志中的“逃跑”一词都传达出了相同的概念,即摆脱现实、独立和自信。商标局认为,“标签”这种不算显眼的附加词语并没有削弱商标中“逃跑”这个元素的视觉和听觉强势地位。

此外,商标局认为凯伦沃克注册的第25类(而不是第3类)与涉案标志申请人在第25类和第35类中覆盖的商品/服务是相似的,并存在着密切的关联。对此,商标局指出,服装品牌在自己的网站上销售商品的情况正在变得越来越普遍,这意味着消费者现在会期待服装和网站服务均是来自同一个所有人的。

尽管涉案标志的申请人已经使用了该商标,但商标局认为,虽然申请人在使用该商标的过程中没有开展不当行为或者有所隐瞒,但他们并没有通过有力的证据来证明他们的行为是足够“诚实”的,因此无法支持“诚实并用”这种辩护理由。

关键要点

商标中的第一个词很重要,因为它是最有可能被消费者记住的词汇。

添加与商品或行业相关的通用或描述性词语不太可能赋予商标以独特的特征。

人们最好在采用新商标之前先进行检索,以避免以后出现法律问题,并确保自家企业能够以独特的品牌名称建立起声誉。

 

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