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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普通法院对“GOURMET”的修改使用作出裁决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发布日期:2023-03-31 阅读:61

  3月,欧盟普通法院对一起有趣的案件作出了关于使用证明的裁决,这意味着注册商标的所有者可能需要证明在5年时间里在相关商品和服务上使用了在先商标。

  B2B零售商Transgourmet Ibérica, SAU(申请人)对德国连锁超市Aldi的“GOURMET”欧盟图形商标(商标注册号为8143653)提出了无效宣告申请。该申请是基于申请人的在先商标提出的。

  在该程序中,Transgourmet公司被要求提交其在先商标的使用证明,因为Aldi公司声称该在先商标在过去5年中没有使用过。无效申请的成功与否取决于在先商标所有人能否证明在过去5年中确实使用过该商标。

  Transgourmet公司展示了“GOURMET”一词的不同用途,该文字纳入了一些形象化的元素,例如厨师的帽子和红色框架。在本案中,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上诉委员会和撤销部门均得出结论,Transgourmet的这些使用改变了商标的显著性特征,因此驳回了其无效要求。他们认为,没有证据表明已注册的商标在之前的5年中使用过。根据上诉委员会的意见,“商标的真正使用不能通过概率或推测来证明,而必须通过可靠和客观的证据以及在相关市场上充分使用该商标来证明”。

  

 

        对于上诉委员会来说,在先标志确实被使用了,但是是以不同的形式而不是最初注册的形式使用的。

  所以问题是,以与最初注册时不同的方式使用标志是否意味着不能证明其使用,因为使用与注册时的形式不相同。

  然而,欧盟普通法院认为,这些元素(厨师帽和红色框架)并不意味着注册的实质性变化。

  根据普通法院的说法,公众会关注命名元素,因为它相对于图形元素处于主导地位,厨师帽由于体积小而不占优势,红色框架是装饰性元素。此外,这些元素并没有改变“GOURMET”一词的阅读顺序、语义内容和语音。因此,法院认为Transgourmet的商标确实在Aldi申请之前的5年内投入了使用。这意味着法院推翻了委员会的裁决。

  该案提醒人们要关注商标使用的重要性,因为不使用可能会不利于执法,甚至导致权利的丧失。在使用商标时,还要小心明显偏离注册形式的使用。从本案可以看出,使用商标的修改版本不一定会被认为是对注册标志的适当使用。(编译自intellectual-property-helpdesk.ec.europa.e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