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局复审委:生产商与销售商之间的销售行为可以构成专利法意义上的公开
来源: 企业专利观察 发布日期:2023-02-13 阅读:52次
2023年1月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显示,美国著名家居清洁品牌必胜(Bissel)公司的一件名为“地板清洁系统”的实用新型专利ZL202022082282.8,经合议组审定,该专利权利要求均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被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无效请求人是添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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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天,必胜(Bissel)公司的另两件实用新型专利:一件名为“刷辊及地板清洁器”的实用新型专利ZL202121696569.8,和另一件为“地板清洁系统”的实用新型专利ZL202020032764.X,也被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无效请求人同样是添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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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再加上去年11月份,必胜有两件实用新型专利也被宣告全部无效。此次美国必胜公司用来起诉添可智能的7件中国专利中,已经有五件被宣告全部无效,另有两件在审理之中。
另一方面,必胜公司也在针对添可智能的三件专利发起无效请求。截至2月12日查询,目前只有一件专利做出了无效决定,必胜公司并未成功无效掉添可智能的一件专利,专利局裁定名为“表面清洗机和表面清洗机自清洁方法”的专利ZL201811124262.3,继续维持有效。
双方专利无效的背后是中、美家居清洁巨头的市场争夺战。2022年2月,美国必胜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添可智能在内的三家关联公司发起了337调查,指控添可智能侵犯其五件美国专利:US110,76,735,US11,071,428,US11,122,949,US11,096,541,US10,820,769。请求对添可智能等发布普遍排除令,禁止其进口到美国市场。同时必胜公司在特拉华地方法院也起诉添可智能侵犯其专利权。不仅如此,必胜公司还在中国还开辟了第二战场。2022年3月23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必胜公司起诉添可智能和武汉武商广场购物中心两被告侵犯其多项实用新型专利案,案号(2022)鄂01知民初697-699号。显然,留给科沃斯的选择不多,要么退出美国市场,要么应战。添可智能于是在中国选择了反击,在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必胜公司在华公司必胜益康家居用品(深圳)有限公司,南京苏宁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纬创力电子设备(深圳)有限公司。案号:(2022)苏01民初1672号。因此,双方专利是否有效,以及对对方专利的挑战结果,就成为影响这场纠纷的关键。目前来看,添可智能在中国的表现站在上风。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被宣告全部无效的三件专利中,第一件名为“地板清洁系统”的实用新型专利ZL202022082282.8,其无效理由中,双方对于证据2是否属于专利法意义上公开的争议,还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话题,这在常规的无效决定中很少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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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在于,添可智能在提出的无效证据中,使用的证据2-1到2-4都是使用证据。最终合议组认为该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创造性的规定,采用的是证据1(CN108968835A)结合证据2-4以及本领域公知常识,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是显而易见的理由做出的。对于证据2-4,决定中对其取证过程进行了详细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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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该证据能否作为现有技术,合议组做出如下评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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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对于使用证据的认定是相对严格的。本案证据2-4恰好是添可智能的产品,相当于必胜该专利与最接近现有技术(证据1)区别的技术特征被该添可智能的产品所公开。因此,本案的另一个关键点是这种组合的显而易见性及创造性高度。在合议组评述中,确定了本专利与证据1之间存在三个区别技术特征,其中前两个本领域通过公知常识能够得出,第三个区别技术特征结合证据2-4的公开能够得出。目前来看,智能家居清洁领域的专利诉讼频发,不仅国内和国外企业之间诉讼频繁,国内企业更是相互之间以专利为武器作为争夺市场的重要工具。
不过,从各家企业专利无效结果来看,总体而言,成功无效的概率还是很大的。但是像美国必胜这样,在已经出来的无效结果中,取得100%的全部无效,还是不多见。这说明美国家居清洁第一品牌在专利上是“纸老虎”,还是说中国企业无效能力太强了,还是说外国企业想借助中国的实用新型制度的“一案双申”的漏洞来达到一些目的,最终被无情的戳破了。种种可能,值得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