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别知识产权实务指南——欧盟商标(5)
来源:广东WTO/TBT通报咨询研究中心 发布日期:2022-03-28 阅读:107次
● 21在司法管辖区内是否有商标许可备案?如何备案?备案有什么好处,不备案有什么坏处?许可协议通常包括哪些条款(如质量控制条款)?
应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在欧盟知识产权局进行许可备案,每次登记费为200欧元,但如果在同一申请或同一时间提交多个请求,总费用不超过1000欧元。在许可备案申请中,可以请求将许可归入以下一类或多类,在注册簿中备案:
独占许可;
分许可;
仅限于商标注册所涉的部分商品和服务的许可;
仅限于在欧盟部分成员国有效的许可;
临时许可。
虽然在注册簿中将许可备案并非强制性要求,但强烈建议备案,因为除非已作备案,否则许可对未经通知的第三方不具效力。此外,除非许可已作备案,否则被许可人可能无法对侵权使用行为提起诉讼。
可就欧盟商标注册所涉的部分或全部商品或服务授予许可,在整个欧盟或在其中部分成员国有效。可授予独占许可或非独占许可。除非许可协议另有规定,否则被许可人只有在商标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方可就欧盟商标侵权行为提起诉讼。欧盟商标所有人在正式通知后,没有在适当期间内提起侵权诉讼的,独占被许可人可以自身名义提起诉讼。被许可人有权以获得赔偿为目的介入商标所有人提出的侵权诉讼。
典型的许可协议通常规定许可的类型、期限、许可的商品或服务以及所涵盖的地区。有关质量控制的规定并非强制要求。
● 22商标有哪些可以转让的内容?
欧盟商标或欧盟商标申请的转让,可与企业的转让分开实施,可就商标保护的部分或全部商品或服务进行转让,但转让的生效范围应是整个欧盟,而非局限于其中部分成员国。
● 23转让需要什么文件,必须采取什么形式?适用哪些程序?
转让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当事人签字,但如果依照判决进行转让,或是属于整个企业转让的一部分,则不在此限。转让必须在欧盟商标注册簿上备案,以便对第三方生效,无需另行通知,并使受让人可以利用欧盟商标赋予的权利。
可就2个或2个以上商标提交一份转让登记申请,但前提是注册所有人和所有权继承人相同。
● 24转让是否必须登记,才能保证其有效性?
不是,但只有登记才能对所有欧盟成员国的第三方具有效力。
● 25是否承认担保权益?必须采取什么形式?为保证担保权益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是否必须登记?
欧盟商标的注册或申请可作为担保,或物权标的。在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出请求并支付相关费用后,担保或物权将载入注册簿并予以公布。如果仅由质权人提交,请求必须包含物权证明。欧盟商标的物权是整体适用,对整个欧盟生效。物权受国内法管辖,与欧盟商标所有人或申请人所在地或注册地所处的,或商标所有人公司所处的欧盟成员国内注册的国内商标享有相同待遇;如前述二者都不适用,与在西班牙注册的国内商标享有相同待遇。
就有效性或可执行性而言,担保权益无需登记,但只有登记才能对所有欧盟成员国的第三方具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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