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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贸易救济法》简介

来源:山东省国际商务网 发布日期:2018-12-19 阅读:98

摘要:  

  世贸组织《多哈部长宣言》确定了农业、贸易救济法和非贸易事项的谈判议程。全球来看,会议是成功的,发展中成员之所以积极响应世贸组织多哈谈判,是因为美国谈判代表在协议中同意把贸易救济法提到谈判议程。虽然美国的贸易救济法完全符合世贸组织规则,但美国的许多贸易伙伴(尤其是发展中成员)认为美国的贸易救济法是一种隐蔽的贸易保护,因为其裁决结果偏向于美国的行业利益。

 

  世贸组织《多哈部长宣言》确定了农业、贸易救济法和非贸易事项的谈判议程。全球来看,会议是成功的,发展中成员之所以积极响应世贸组织多哈谈判,是因为美国谈判代表在协议中同意把贸易救济法提到谈判议程。虽然美国的贸易救济法完全符合世贸组织规则,但美国的许多贸易伙伴(尤其是发展中成员)认为美国的贸易救济法是一种隐蔽的贸易保护,因为其裁决结果偏向于美国的行业利益。 

  美国国会对此表示不满,许多国会议员都要求,不要将美国的贸易救济法列入世贸组织多哈谈判议程。实际上,在多哈会议之前,美国众议院就以410:4通过了一项决议,该决议要求美国贸易代表佐立克在多哈会议上将美国贸易救济法排除在谈判议程之外。但佐立克拒绝接受该项决议,而同意将贸易救济法纳入到《多哈部长宣言》中,之后国会的反应(威胁要否认贸易促进管理权)表明贸易救济法将会成为世贸组织新一轮贸易谈判中最具争议的问题之一。 

  美国贸易救济法也就是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法。本文主要解释该法令备受争议的原因,尤其是与农业相关的法律。 

  贸易救济的目的是取消不公平贸易。不公平贸易由于在美国市场上低于公平价格倾销产品或有国外政府的补贴而对美国生产企业构成损害。而贸易救济法主要是为那些受激烈进口竞争而严重损害的行业提供一定时期的救济和调整时间。 

  美国目前的反倾销法来自《1930年关税法》中的“731”条款,相关的701条款主要用于应对国外出口补贴。“701”条款规定,如果国外出口补贴产品对美国的相关产业构成损害,就可以实施反补贴措施。此外,《1974年贸易法》的“201”条款则为保障措施。 

表1 美国贸易救济法

实施措施

法令

商务部裁决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裁决

目的

救济

反倾销

《1930年关税法》第七章(731条款)

国外产品低于正常价值销售

实质性损害;实质性损害威胁;由于产品进口或销售对新建工业的实质阻碍

取消国外产品/出口商由于低于公平价格销售而超过美国生产的任何不公平相对优势

征收与倾销幅度相当的税率

反补贴

《1930年关税法》第七章(701条款)

直接或间接的补贴

实质性损害;实质性损害威胁;由于产品进口或销售对新建工业的实质阻碍

取消国外产品/出口商由于补贴而超过美国生产的任何不公平相对优势

反补贴税为进口到美国被补贴产品的补贴净值

保障措施

《1974年贸易法》第二章(201~204条款)

进口造成的严重损害、严重损害威胁

为由于进口竞争而受严重损害的产业提供一定时期的救济和调整时间

总统有采取行动的权利,包括进口救济的管理(实施关税/配额限制),以帮助受进口损害的国内产业

  所有的贸易救济措施均是行政保护,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共同执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法(701和731条款),商务部首先判定一种产品是否存在倾销或补贴,然后国际贸易委员会判定国内产业是否因此受到损害。商务部的程序没有国际贸易委员会的程序透明,在95%的案例中商务部的法规都有利于国内产业。保障措施(201条款)由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和美国总统作出裁决。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判定进口产品是否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然后向总统提交是否实施措施的建议,由总统作出最终决定。

  

表2 1980~2000年美国农业反倾销、反补贴案例

 

反倾销(起)

反补贴(起)

合  计(起)

肯定

28

13

41

否定

18

45

63

延期或终止

7

5

12

总计

53

63

116


  许多国家的贸易救济法都与美国的相似。美国、欧盟、澳大利亚和加拿大是传统的使用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的国家;目前,发展中成员(墨西哥、巴西、阿根廷和南非)也频繁地使用这些措施。近年来,发展中成员发起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占全球反倾销、反补贴案例中的比例几乎达到了50%。经济学家普遍认为,反倾销和反补贴法只是隐蔽的保护,用来保护本国行业不受国外竞争的影响。随着传统的贸易壁垒(关税和配额)逐渐减少,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的应用将不断增多。 

  发展中成员指责发达成员使用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的主要原因是他们无法利用这些法律保护贸易。由于美国对巴西的产品不断实施反倾销措施,巴西参与了美洲自由贸易区的讨论。1999年夏季,美国对原产于智利的悬钩子和葡萄实施了反倾销措施,因此导致美智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步履维艰。最近,美国对原产于中国、阿根廷的蜂蜜实施了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美国的蜂蜜生产商也因此获得了竞争保护。 

  1980~2000年,美国提起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案件有1300起,其中116起(约占9%)涉及农产品。占美国农产品进口总量的4%。1980~2000年,有30起保障措施案件,其中3起涉及农产品。在此期间,使用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并没出现新趋势,如表2所示,所有有关农产品反倾销、反补贴案件(116起)中的41起作出了肯定性裁决,这对美国国内产业比较有利。 

  过去的20年中,加拿大是美国实施农业反倾销、反补贴措施主要对象。除加拿大之外,其他的案例都是针对发展中成员(如中国、哥伦比亚和墨西哥等)。由于世贸组织减少了农业贸易保护的传统形式,美国农业的贸易救济案例会相应增多。这不仅阻碍美国进口,也会引起其他世贸组织成员的报复和更多的贸易保护,这也是将贸易救济法列入世贸组织谈判议程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