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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交流

由Specsavers商标案引发的关于商标使用的思考

来源: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1-02-20 阅读:141

  英国最大的平价眼镜供应商Specsavers与沃尔玛旗下的英国最大连锁超市Asda之间的商标纠纷,无疑是英国近年来最重要的商标案件之一。2013年7月18日,欧盟法院(CJEU)裁定英格兰和威尔士上诉法院就Specsavers International Healthcare Ltd and others v Asda Stores Ltd一案作出判决。本案中,索赔人Specsavers(眼镜商的零售连锁店)起诉被告Asda(一家超市连锁店)商标侵权。原告Specsavers注册的商标为黑白颜色注册,但实际但却持续使用与注册商标形状相同颜色不同的另一特定颜色商标。本案判决认为在考察相关事实后,使用相似但颜色不同的商标可以获得保护。

  2009年10月,Asda发起了一项广告活动,将Specsavers定位为英国最大的眼镜连锁店。作为其活动的一部分,阿斯达(Asda)使用的徽标由不重叠的椭圆形组成,上面带有文字“ ASDA OPTICIANS”(浅色绿色)。Asda还使用了“Asda中的spec saver眼镜是正品”(Be a real spec saver at Asda)和“Spec储藏在Asda中”(Spec savings at Asda)标语。Specsavers声称,Asda通过使用徽标和标语,侵犯了其注册商标,因为它们很容易与Specsavers的注册商标产生混淆,并不当利用了这些商标。

  该案虽然存在多个争议焦点,但本文仅针对商标的实际使用如何得以维持商标注册展开探讨。

  在Specsavers案中,原告Specsavers经营一家眼镜连锁店,并注册了共同体商标“SPECSAVERS”。

  Specsavers的注册商标如下:

     

  本文中称为“图形商标”

  Specsavers实际使用的商标如下:

    

  本文中称为“Specsavers及图商标”

  被告Asda是一家连锁超市,其使用的商标如下:

  英国上诉法院将以下两个问题提交给欧洲法院:一、双椭圆与单词“Specsavers”经常结合使用是否能够使空白标识构成真实使用。二、Specsavers和Asda都使用绿色,这种使用能否成为评估混淆可能性和利用不正当优势时的考量因素。

  商标的实际使用,在Colloseum案中,欧洲法院已经作出了明确的判决,在该案中,Levi’s的缝在牛仔裤口袋边上的标签(不含文字)被申请注册,法院认为组合型标志的单独部分只要就要显著性就可以视作使用。本案的判决结果与Colloseum案是一致的。

  根据英国和欧盟法律的有关规定,认定注册商标是否实际使用有以下三个基本原则:

  1、必须全面考虑所有相关事实;

  2、实际使用证据的数量并不重要,也没有最少使用数量的要求;

  3、应当对各个因素之间的关联度进行评价                                                                                                                  

  英国和欧盟的商标法并没有要求注册商标的实际使用必须与注册商标标识完全一致,只要实际使用并不影响商标的显著性即可。

  Asda认为:Specsavers实际使用的“Specsavers及图商标”不仅使用了绿颜色,而且比注册的“图形商标”增加了“Specsavers”文字,这就意味着Specsavers在实际使用中改变了原注册商标的显著部分。但英国上诉法院并不这样认为,并在其判决中认定:实际使用的“Specsavers及图商标”虽然与“图形商标”存在差异,但并未改变“图形商标”的显著特征。

  法院做出上述判决基于了以下3点事实:

  1、“Specsavers及图商标”商标有广泛的实际使用;

  2、这两个商标在设计上与其他同行的商标有明显的不同;

  3、店外的顾客,比如出租车司机,从远处只能看到绿色椭圆重叠图案,这与注册商标仅仅在颜色上有所不同。

  最后一点尽管证明起来非常花钱,但有趣的是:以前许多英国商标案件中经常引用的“坐克拉彭公交车的人”,现在恐怕要被“坐黑色出租车上的人”所替代了。

  法院的这一判决意味着,实际使用中的商标与注册的商标可以存在一定差异,只要这一差异还在“安全距离”以内, 就仍然可以维持注册商标的有效性。但无论如何,企业仍应当注意到注册商标与实际使用商标的不同之处,尽量避免这一差异超出“安全距离”而被他人无效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