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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指南

国别知识产权实务指南——俄罗斯专利(8)

来源:广东省WTO/TBT通报咨询研究中心 发布日期:2022-11-08 阅读:77

●36若对专利局决定不服,是否可以向法院提起上诉?

申请人可以对以下决定提起上诉:

驳回的官方决定;

授予的官方决定;

撤回申请的官方决定。

例如,当申请人对官方允许的权利要求范围不认同时,可以对授予的官方决定提出上诉。

上诉应当在官方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月内向专利局提出。对专利局所作的上诉决定还可以上诉到知识产权法院。

 

●37专利局是否有对专利授权提出异议的机制?

关于对申请提出异议,法律未作规定。但是,申请信息公布后,任何人都可以查阅申请文件,并向专利局提供对发明专利性的意见,这些意见在专利局审查申请时应予以考虑。然而,提交意见并不赋予提交意见者在审议申请过程中的任何程序性权利。已获授权的专利可以受到质疑并被宣告无效。

 

●38专利局是否有对于同一发明的不同申请人之间优先权纠纷的解决机制?哪些因素决定谁有优先权?

《民法典》第1383条规定了解决同一发明的不同申请人之间冲突的机制。该条规定,如果多个申请人对相同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工业品外观设计提出申请,而且这些申请具有相同的优先权日期,则仅以各申请人协议确定之人的名义,就这些申请中的一个申请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权。申请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协议决定通知专利局。之后,一旦授予专利权,在申请中指明的全部作者将被承认为相同发明、实用新型或工业品外观设计的共同作者。如果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将协议决定通知专利局,视为撤回申请。

 

●39专利局是否有修改、复审或撤销专利的程序?法院可以在诉讼期间修改专利权利要求吗?

俄罗斯专利法没有规定在专利权授予后修改权利要求的程序。只有存在明显的错误和笔误,并在专利权人的请求下,才能对授予的专利进行修正。但专利所有人可以部分放弃专利,即放弃受专利保护范围中的任何发明。在第三方提起的独立无效宣告申请中,如果权利要求的修改将消除无效宣告申请的理由,也可以修改或限制权利要求。

 

●40如何确定专利保护期限?

一般保护期为20年,自申请日期(或根据《专利合作条约》国际申请授予专利的国际申请日期)起计算。如果专利是在分案申请的基础上授予的,则20年期限应自母申请提出之日起计算。对于药品、农药或农用化学品,法律规定其使用须经特别批准(“营销授权”)的,与之有关的专利的有效期最多可延长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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