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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指南

国别知识产权实务指南——俄罗斯专利(6)

来源:广东省WTO/TBT通报咨询研究中心 发布日期:2022-11-07 阅读:70

●26针对蓄意或故意侵权人,是否有额外救济措施?如果有,认定侵权行为是否蓄意的标准是什么?

针对蓄意或故意侵权,没有额外救济措施。原告寻求的救济措施是相同的。但如果原告要求补偿金而非损害赔偿,法院可以考虑侵权行为的故意性质,并判处较高的补偿金。在确定侵权行为是否为蓄意方面尚无标准。

 

●27专利侵权救济的请求权时效是多久?

专利侵权救济的时效期限一般是3年。

 

●28专利持有人是否必须在其专利产品上做标记?虚假标记的后果是什么?

法律中没有关于专利标记的规定。也没有关于虚假专利标记的规定。

 

●29专利所有人许可专利的合同条款是否受任何限制?

许可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许可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专利有效期。如果许可合同对许可期限未作规定,则推定许可期限为5年。对于独占许可的情况,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否则许可人不能按照许可授予的方式和范围使用发明。营利组织之间禁止在整个专利有效期内提供免费的全球独占许可。

许可必须在专利局登记,否则视为未授予。

 

●30是否有机制可以获得专利的强制许可?如何确定此类许可的条款?

如果一项发明在没有任何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四年内未使用或未充分使用,或一项实用新型在3年内未使用或未充分使用,并导致俄罗斯市场上相应商品供应不足。在上述情况下,如果专利所有人拒绝按照符合现行惯例的条款订立许可合同,则法院可作出判决,授予非独占强制许可。

此外,如果专利所有人在侵犯另一专利所有人权利的情况下利用自己的专利,而后者拒绝按普遍接受的条款签订许可协议,则前者可以对后者提起诉讼,要求获得使用后者专利的强制非独占许可,但前提条件是,前者自身的发明代表了重要的技术成果,相比后者的发明具有显著的经济优势。

强制许可的条款和条件由法院确定。许可费总额应当在法院判决中确定,且不得低于类似情况下的许可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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