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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与数字资产的交叉——美国近期值得关注的涉NFT案件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发布日期:2023-10-30 阅读:27

  在过去几年中,非同质化代币(NFT)的出现引发了有关商标法与数字资产交叉的有趣问题。商标注册在保护品牌及其相关商品和服务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商标法对NFT的适用仍处于初级阶段,美国法院才刚刚开始界定NFT如何以及何时可能侵犯商标权。本文总结并讨论了最近三起涉及NFT的商标案件——爱马仕诉罗斯柴尔德案、Yuga实验室诉里普斯案,以及耐克诉StockX案。这些案件属于美国首批解决NFT与商标法交叉问题的案件,涉及将现实世界的商标权延伸至虚拟世界的新问题。

  爱马仕诉罗斯柴尔德案

  2022年1月,爱马仕国际(Hermes International)在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对艺术家梅森·罗斯柴尔德(Mason Rothschild)提起诉讼。由于罗斯柴尔德描绘了爱马仕“Birkin”手袋NFT(被称为“MetaBirkins”),该公司称其侵犯了爱马仕的商标权。

  在法院拒绝罗斯柴尔德的驳回申请后,案件于2023年2月进入审判阶段。在审前简报和庭审中,罗斯柴尔德辩称他的NFT是受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的艺术作品,并将其与安迪·沃霍尔(Andy Warhol)的版画相提并论。他辩称,根据罗杰斯诉格里马尔迪案(Rogers v. Grimaldi)的检验标准,只要不明确误导消费者,在其艺术作品中使用爱马仕商标是允许的。在罗杰斯诉格里马尔迪案中,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认为《兰哈姆法(Lanham Act)》——美国的商标法——不适用于“艺术作品(artistic work)”,只要被告对商标的使用(1)与作品“在艺术上相关(artistically relevant)”,并且(2)没有“明确误导(explicitly misleading)”作品的来源或内容——即所谓的“罗杰斯测试”。爱马仕提出相反意见,认为NFT构成了对其独占商标的未经许可的数字利用,因此有必要根据混淆可能性标准进行评估。

  2月8日,陪审团作出有利于爱马仕的裁决,认定罗斯柴尔德侵犯了爱马仕的商标权。在其陪审团指示中,法官拉科夫(Rakoff)基本遵循了罗杰斯测试。

  3月3日,爱马仕提出永久禁令动议,要求永久禁止罗斯柴尔德推广和销售MetaBirkins NFT。3月14日,罗斯柴尔德再次提出动议,要求依法判决或重新审判,声称证据不足和陪审团指示不当。

  6月23日,拉科夫驳回了罗斯柴尔德要求作出对其有利的判决或重新审判的请求,转而批准了爱马仕的永久禁令申请。法院禁止罗斯柴尔德使用“Birkin”商标或在MetaBirkins NFT的来源方面误导公众,因为这可能会在消费者中造成混淆。此外,法院还命令罗斯柴尔德将域名www.metabirkins.com和相关材料转让给爱马仕,并交出自审判开始以来他从MetaBirkins NFT获得的所有利润。

  法院的意见虽然承认NFT为艺术表现形式,但强调需要避免在此类数字艺术品的来源方面误导消费者。

  Yuga实验室诉里普斯案

  2022年6月,“无聊猿游艇俱乐部(Bored Ape Yacht Club,BAYC)”NFT的创建者Yuga实验室(Yuga Labs)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中区联邦地区法院起诉自称艺术家的莱德·里普斯(Ryder Ripps)和杰里米·卡恩(Jeremy Cahen)商标侵权,称这两人创建的NFT使用了与BAYC NFT相同的图像和商标。Yuga实验室称,这些“艺术家”故意在消费者中造成混淆,旨在损害其业务。里普斯和卡恩在答辩中声称,他们的作品集是对BAYC NFT的讽刺,并称Yuga实验室的诉讼请求受到《宪法》第一修正案和合理使用的禁止。

  2023年3月,Yuga实验室提出简易判决动议。4月,法院批准了该动议,认定被告侵犯了Yuga实验室的商标权,并仅对损害赔偿进行了审理。法院得出的结论是,罗杰斯检验标准并不适用于该案,并认为与被告的主张相反,被告的作品集不符合《宪法》第一修正案所规定的“受保护的艺术表达(protected artistic expression)”的条件——这点与拉科夫在爱马仕案中的陪审团指示相反,即认为“MetaBirkins NFT,包括相关图像,至少在某些方面是存在艺术表达的作品”。法院进一步认定,即使罗杰斯测试确实适用,被告也故意试图误导消费者。法院指出,与被告NFT系列相关的域名rrbayc.com和apemarket.com包含的品牌元素与Yuga实验室的品牌相似,容易引起混淆。裁决强调,NFT不仅仅是数字认证;赞同拉科夫对爱马仕一案的裁决——即“被告的商品[不需要(do not need to)]是有形的,《兰哈姆法》的责任才会成立”,就《兰哈姆法》而言,NFT应被视为虚拟商品。

  耐克诉StockX案

  2022年2月,耐克公司(Nike)在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对StockX提起诉讼。StockX是一家在线市场和服装转售商,主要销售运动鞋。耐克称,StockX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该公司的商标制作了被称为“Vault NFT”的NFT,并以高价出售。耐克的诉讼请求提出了一个问题,即NFT与相关实物商品之间的联系是否会影响它们被视为《兰哈姆法》所规定的商品。

  StockX在答辩书中提出了合理使用的积极抗辩,并称耐克的诉讼请求受到首次销售原则的禁止,该原则允许合法使用商标的商品的购买者以其原始商标展示、提供和销售这些商品。StockX还声称,Vault NFT“绝对不是‘虚拟产品(virtual product)’或数字运动鞋”,因为每个产品都与实物商品(即耐克运动鞋)相关联。StockX表示,购买Vault NFT的消费者“在持续拥有方面有两种选择:(1)保留对Vault NFT的数字占有权(digital possession)”,并将实物鞋留在StockX的库存中;或者“(2)随时从保管库中提取实物鞋,在这种情况下,Vault NFT将从客户的数字文件夹(digital portfolio)中被删除,并永远退出流通”。耐克则声称,一些Vault NFT已经与相关的鞋子脱钩,“剥夺了Vault NFT所有者对据称与NFT相关的鞋子的占有权”。双方没有争议的一点是,Vault NFT可被多次转售,而最初与该NFT相关联的鞋子可能仍被保留在StockX的库存中。尽管如此,据StockX称,每个NFT仍与最初关联的特定运动鞋保持着关联。StockX指出,由于每个Vault NFT都是特定运动鞋的数字收据,每个Vault NFT实际上不能作为单独的商品销售。与之相反,耐克认为,由于NFT可以被多次转售,而买方无需索要相关的实体运动鞋,可以与相关运动鞋脱钩,因此Vault NFT并非简单的数字收据,而是独立的商品。

  总结

  耐克案的结果很可能会影响到在NFT与实物资产之间发生相互作用时如何处理商标的问题。与爱马仕案和Yuga实验室案中有争议的NFT不同,每个Vault NFT都与特定的有形资产——运动鞋相关联。耐克案可能会让美国法院就“创建、购买和销售与实物资产相关的NFT”开创先例,并进一步明确商标侵权和消费者混淆的界限。(编译自www.quinnemanuel.com)